台灣文學學會傑出學術專書獎勵要點

                                     中華民國110 年 8 月 18 日第三屆第五次理監事會議通過

 

一、 宗旨

川流基金會(美國)為協助拓展台灣文學學術研究,特捐資台灣文學學會(以下簡稱本會)2萬美金,鼓勵傑出專書出版,設立獎項肯定貢獻。

 

二、 獎項

(一) 台灣文學學會傑出學術專書獎(以下簡稱專書獎)每年獎勵專書一本,得獎專書之申請人(以下簡稱得獎人)獲頒獎金新臺幣十萬元及獎牌一面。

(二) 為肯定得獎人研究成果,本會將於學會年度大會時公開頒獎;得獎人個人簡歷及得獎專書書名、內容摘要將公布於本會網站。

 

三、 申請人資格

(一)專書獎之申請人須於國內學術研究機構或公私立大專院校有專任職務,從事台灣文學研究或教學,且任職滿兩年者。

(二)曾符合前項資格,但已依相關法令辦理退休之人員,亦得提出申請。

 

四、 申請資料

(一) 申請著作應為公告日前三年內正式出版之個人獨撰第一版學術性專書(不含教科書、編譯著作、研討會論文集、研究成果報告,以及未經正式出版審查程序通過之學術專書),且不限中文。

(二) 申請人應檢附申請專書(五本)、個人履歷表、學術專書正式出版審查通過證明,以及申請截止日前五年內之學術著作目錄。

 

五、 申請方式

每年一月初公告,請申請人自行於當年度三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間向本會提出申請,詳情參見學會網上公告,並備妥前述申請資料,另以紙本寄送本會秘書處。

 

六、 審查程序

   由本會聘請五位委員組成評選審查委員會,共同審議得獎專書名單。

 

七、 獲獎人涉有違反學術倫理之情事者,將取消獎金、獎牌,並停止後續之申請。

 

八、 本要點經理監事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