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榮三台灣文學講座」(2024-02)計畫徵件辦法

 

一、計畫主旨:財團法人林榮三文化公益基金會為促進台灣文學永續發展,協助優秀人才將經驗帶入大學校園,特委託台灣文學學會(以下簡稱「本會」)執行「林榮三台灣文學講座」計畫,在高等教育機構進行推廣活動。

 

二、徵件對象:

1.國內各大學台灣文學相關系所,每系所限申請一件,113年度第1學期預計錄取十件

2.非任職於台灣文學相關系所之國內大學專兼任教師,凡屬台灣文學學會會員,有開設台灣文學相關課程者,每人任職學校限申請一件,113年度第1學期預計錄取件數以二件為原則

以上錄取件數得視需求相互流用。

 

三、計畫執行:

1.由申請學校系所聘請一位講者擔任講座,受聘講座以演講或活動形式(如導覽實地踏查)舉行,每學期三場,將民間各種文學活力帶入大學校園。

 

2.有關講者資格,包括作家以及與台灣文學相關的文化工作者(如出版者、翻譯者、電影導演、紀錄片導演、戲劇演出者、策展者等)。講者需曾獲得重要獎項肯定,或具有製作或創作重要作品經驗。以五十歲以上為優先考量,且講者不含現任具專職大學教師職務。

 

3.為增進講座內容的多元性,講者以兩年內(四學期)不重複為原則,期限內已擔任過之講座名單請見本會網站公告(歷年執行成果)。

 

4.相關費用支付,每場次講者演講或活動費為一萬元,跨縣市講者尚提供高鐵或台鐵對號座及往返學校、車站間之接駁計程車費用,另給予執行所需之行政費用每場次4000元。以上帳務,須依照基金會與學會規定辦理。

 

5.由「台灣文學學會」公告徵件,並經會議機制決定各系所執行計畫之優先順序。

 

6.通過執行計畫之系所,最遲在每學期結束之前,需依照本會提供之成果報告書格式,整理、撰寫執行成果內容,交由本會彙整後轉交基金會。

 

四、申請方式與截止時間:

1.請填寫「林榮三台灣文學講座申請表」,將電子檔寄到「台灣文學學會」電子信箱:twla161030@gmail.com,註明「林榮三台灣文學講座徵件申請」。

 

2.徵件截止時間:2024年8月25日(日)

 

3.徵件通過之後,將於本會網站公告錄取名單,並另函告知後續訊息與執行注意事項。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補充。